【服務專欄】利他故事

不是抓去關是觀察勒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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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紅的大麻煩

近期,數名 youtuber 被報出持有或吸食毒品,最早的有Toyz(劉偉健),其後蕾菈、Joeman等網紅們也步入後塵,令人大為震驚,在這些 youtuber 裡面,Toyz在檢察官向法官聲請觀察勒戒裁定後,被送往法務部矯正署台中戒治所進行勒戒,經過一個月後,台中戒治所認為Toyz已無吸毒傾向,Toyz因而獲釋,隨後Toyz在直播中宣布堅決拒絕毒品,並向其觀眾講述勒戒所中的生活「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。」,究竟勒戒所中是長怎樣呢?觀察勒戒的由來又是什麼呢?

台灣毒品禁令來由

從清領時期,台灣就開始出現針對鴉片的毒品禁令,對於吸食及販售毒品者基本上會處以刑罰,最重會處以死刑,一路到民國初期採用仍是以嚴苛的法律威懾人民直至1998年修正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,明確將吸毒者定位為「兼具病人與犯人」的「病犯」,採取「除刑不除罪」的理念。法令的目的從單純嚴懲嚇阻轉向結合醫療與心理治療,希望透過觀察勒戒、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等方式,協助吸毒者戒癮重建人生,重新融入社會,此舉與國際趨勢一致,將毒品成癮視為健康及公共衛生問題而非單純犯罪,以更具人道且有效的方式防制藥癮。

觀察勒戒的適用對象

依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20條規定,施用第一級、第二級毒品者,若初犯或距上次勒戒已滿3年以上再犯者,檢察官即能聲請法院裁定將其送入觀察勒戒處所接受最短30天,最長不超過2個月之觀察勒戒。

提出抗告

法院准許檢察官的聲請後,被告會收到裁定書,如果被告不服,那肯定不是喊一聲「冤望啊大人」而已,被告若認為有疑義,可以在時間內向法院提出抗告,抗告期間會暫緩勒戒,若抗告遭到駁回,被告仍須要接受觀察勒戒。

勒戒的生活

曾經歷過觀察勒戒的藥癮者透露,依據他自身的經驗,被處遇觀察勒戒之後,他首先被送到勒戒所的「新收房」,勒戒所通常會充分利用房間的空間,所以房間內的受勒戒人會處於較爲擁擠的狀態,晚上就寢時,在地鋪上躺下彼此之間沒有相隔太多距離,新收房內有一部分的盥洗空間,包含一座沒有水箱的蹲式馬桶,必須自己從旁邊的淋浴間盛水沖洗,而淋浴間時間一到還會斷水,除此之外,淋浴間的牆面屬於半高設計,並沒有完整的隱私,至於伙食三餐,會定時從送餐口中送入,他在新收房待滿一個禮拜後,被換到另一間房間,在這房間內每個人可分得的空間就比較大了,在離開新收房之後會接受健康、心理評估等並接受課程,然而台灣總共有四間戒治所,分別是新店戒治所、台中戒治所、高雄戒治所以及台東戒治所,每個戒治所的規定及配置會有些微區別,因此不同戒治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經驗,在一些受勒戒人的勒戒心得中,除了受觀察勒戒本身帶來的心理壓力,在新收房裡面室友的戒斷症狀也讓這些受勒戒人十分不安。

勒戒所的規定

勒戒人僅有配偶及直系血親一親等能夠每周接見一次,且不能攜帶會客菜,另外如同上段提到的,勒戒人會接受健康及心理評估,該評分表為《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評估標準紀錄表》,是用以判斷是否需要繼續進行戒治的評估量表,大致上評分依據為,有前科加分、驗尿為陽性加分、在戒治所發生爭吵或衝突亦列入加分項,而在社會穩定度方面,若有家屬會客,或書信往來,則會扣分,分數若達到一定分數則會被評估為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傾向,檢察官便會向法院聲請強制戒治

觀察勒戒結束後呢?

在觀察勒戒期間勒戒所會提供醫護團隊為受處遇者評估生理、心理狀態及再施用傾向,若評估結果為無繼續施用的傾向,則可以獲得不起訴,然而如同上一段提到的,評估有繼續施用的傾向,藥癮者便可能接受六個月以上,一年以下的強制戒治療程,其中會提供各種療程並接受各種法治教育課程,簡而言之就是比觀察勒戒更加嚴格也更加完整,然而不論是觀察勒戒或是強制戒治都屬於保安處分,若結束之後,在三年內沒再次施用,通常不會被處以刑責,也不會留下案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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